消保委怒懟農科院 就該這樣保護消費者權益|全球今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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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消保委怒懟農科院 就該這樣保護消費者權益
產品宣稱是“中國農業(yè)科學院和張家口農業(yè)科學院的燕麥專家多年研究成果”,這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兩家科研機構的組織行為?上海市消保委發(fā)出查詢函后,中國農業(yè)科學院和張家口農業(yè)科學院沒有做出回復的原因到底為何?像中國農業(yè)科學院這樣具有非常高公信力的國家科研機構是不是可以用來市場營銷的背書?
如果單看這段文字,很可能有人認為這是哪個網友怒懟農科院,事實上,這是5月12日上海消保委對農科院的質問。
上海消保委發(fā)現,某款好福燕麥麩圈在網頁標示的膳食纖維營養(yǎng)成分百分比,與實際產品包裝上的不一樣。經實測,實際產品包裝上的膳食纖維含量值明顯低于標簽標示值,達不到國家標準對高膳食纖維食品的要求。因為這款產品宣稱是中國農業(yè)科學院和張家口農業(yè)科學院專家聯合研發(fā)的,上海消保委在4月12日向兩家機構發(fā)出了查詢函進行求證,至今沒有收到正式的書面函復,于是才有了消保委怒懟農科院。
消費需求的改變,推動品牌營銷進入新時代,于是“專家背書”走上前臺。有良心的專家“背書”,能夠消弭用戶消費時的不安全感,在品牌營銷中起到突出成效。但是,市場上不少“專家”的真實性有待考究,消費者因此上當的也不少。于是,消費者更相信公共科研機構的專家,相信他們不會拿機構的公信力來冒險。但這不代表一些公共科研機構就不會出問題?;谙M者者的科學素養(yǎng)達不到專家水平,這些機構專家們是否有良心,由消保委去求解更能解決問題。
據上海消保委介紹,之前,消保委發(fā)了篇關于“機構研發(fā)(推薦)產品”的微信推文《這家打著高科技的網紅食品店竟然是假的,上海有不少人買|消保委監(jiān)督》,不少消費者在微信公眾號上留言,希望繼續(xù)更新。于是,上海消保委便有了此次行動。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規(guī)范促銷行為,也是為擴大內需護航。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應是道德經濟,“專家背書”不能踩踏這一紅線。而消費者不可能人人成為專家,對于“專家背書”的營銷,更需要監(jiān)管部門負起責任來。
“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上海消保委傾聽消費者呼聲,專門就“機構研發(fā)(推薦)產品”去偽存真,我們在為沒有執(zhí)法權的上海消保委點贊的同時,也希望相關執(zhí)法部門承擔其更多責任來,同時也呼吁公共科研機構,要擦亮自己的金字招牌,嚴格規(guī)范專家的言行。(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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