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聚看點】嚴懲司法掮客 純凈司法生態(tài)
(資料圖)
原標題:嚴懲司法掮客 純凈司法生態(tài)
司法掮客某種程度上已經變成了危害司法生態(tài)與社會公平的毒瘤,應該予以嚴厲打擊。
掮客,是指為買主與賣主之間簽訂買賣(如房地產、貨物或證券)契約(合同)收取手續(xù)費或傭金的人,他們的角色就是經紀人或中介人,起一個牽線搭橋的作用。在現(xiàn)代社會,“掮客現(xiàn)象”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的各個行業(yè)。甚至在一些不該出現(xiàn)掮客的領域,也出現(xiàn)了掮客,比如在司法領域中的司法掮客。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隨著中央 “三個規(guī)定”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黨政干部已經意識到要尊重司法,而不敢不愿干預司法。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不管是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當事人或者家屬真正能夠通過司法掮客接觸到公檢法領導,通過他們干預司法,從而為當事人謀取非法利益的情況幾無可能,絕大多數(shù)司法掮客根本就接觸不到公檢法領導或者辦案人員,也難以影響辦案人員公正辦案。但這并不影響這些司法掮客敢于欺騙當事人及其家屬,只要他們覺得自己與辦案人員有一點點關系,就敢于夸大其詞,拍胸脯向當事人及其家屬保證一定能夠打贏官司,或者保證嫌疑人不被逮捕、不被起訴,或者保證被告人一定會被判緩刑,甚至無罪釋放。而一些人相信了這一套,迷信關系可以搞定一切,迷信金錢可以擺平一切。
這些司法掮客扮演的更多的是騙子的角色,他們向當事人或者家屬收取的費用,包括各種公關費用往往比律師費高出好幾倍。這些司法掮客利用了家屬病急亂投醫(yī)的心理以及對法律、案件事實的無知,利用雙方信息的不對稱,讓當事人付出了明顯高于律師費的高額費用。而從理論上講,任何一個民事案件都有贏有輸,任何一個刑事案件都有不逮捕、不起訴、判處緩刑,甚至無罪的概率。于是,當有人被抓,案件還在偵查階段的時候,就已經有人布下陷阱,再加上許多制度規(guī)定不允許辦案人員與當事人家屬接觸,不能向當事人家屬透露案情,信息不對稱也為司法掮客創(chuàng)造了空間與機會。
那么,有人在遇到問題的時候,為什么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如何規(guī)定,行為后果是否嚴重,而是想著找關系或者想盡一切辦法“撈人”呢?因為他們迷信“有權可以通吃一切”,而不是相信法律,更不去相信辦案人員的公正,這也深刻地折射了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任重而道遠。其實,在現(xiàn)實生活中,老百姓萬一遇到需要打官司的情形,或者有親戚朋友被抓了,千萬不要病急亂投醫(yī)去花錢找關系,這極容易上當受騙,相反,首先應當找一個專業(yè)精湛、品性可靠的專業(yè)律師對案件和案情進行專業(yè)分析,精準判斷,看看案件有沒有打贏或者辯護的空間,如此才能謀求最大的合法利益。
毫無疑問,不管是什么類型的司法掮客,他們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巨大的,不僅破壞了國家的政治生態(tài)和司法環(huán)境,也滋生了大量的腐敗,還嚴重污名化了公正辦案的司法人員,動搖了公眾對法律和司法機關的信賴。另一方面,他們與正規(guī)的律師爭奪法律服務市場,影響了律師正常執(zhí)業(yè)的開展,不利于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司法掮客某種程度上已經變成了危害司法生態(tài)與社會公平的毒瘤,應該予以嚴厲打擊。
而要打擊這些司法掮客的氣焰,也需要我們每一個辦案人員都依法辦案,打破司法的神秘性,保證司法公開和公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對于當事人而言,也要從內心深處破除那種“有權可以通吃一切”的錯誤認識,相信現(xiàn)在是一個人人“講法律,講道理”的法治社會,專業(yè)的問題需要通過專業(yè)的司法來解決,這樣才能讓司法掮客(包括騙子)失去生存的土壤。(吳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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