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奧運健兒商標當制止
2022-02-15 14:54:24|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
原標題:惡意搶注奧運健兒商標當制止
2月8日,中國選手谷愛凌在北京冬奧會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臺決賽中奪得冠軍,受到極大關注。隨后有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與全紅嬋的名字被搶注如出一轍,“谷愛凌”三個字早在2019年6月10日就被注冊成商標。
惡意搶注商標最常見的類型有蹭熱點型、搶資源型、傍名牌型。惡意搶注知名運動員和奧運健兒屬于典型的“蹭熱點”“傍名牌”,不僅可能侵犯當事人的權益,也是對公序良俗的挑戰(zhàn)。
對于惡意搶注奧運健兒商標的行為,不能止于快速駁回、宣告無效,還須快速反應、及時處置,嚴厲打擊、決不姑息。去年10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印發(fā)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依法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進而損害其姓名權及合法權益的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在賽場上,奧運健兒用自己的實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在賽場外,有關方面也要打贏商標搶注“侵權戰(zhàn)”。只有堅持零容忍,露頭就打、重拳出擊,才能讓惡意搶注行為越來越少。(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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