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看點:法官信箱|勞動者因車禍缺席仲裁 按撤回處理后可以訴訟
編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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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發(fā)生勞動爭議后,我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墒?,仲裁機構開庭審理當天,我在通往仲裁庭途中遇到他人發(fā)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道路被警察封堵近兩小時。這一意外,導致我未能按時到庭參加庭審。對此,仲裁機構以我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為由,作出了按我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怼?/p>
請問:我能否因此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讀者:方莉莉
方莉莉讀者: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繼續(xù)開庭審理,并缺席裁決。”
2015年《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55條指出:“當事人申請仲裁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勞動人事仲裁機構按照自動撤回仲裁處理后,該當事人又提起仲裁申請,勞動人事仲裁機構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通知,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奔磩趧诱咴谏暾垊趧又俨煤?,如果確實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擅自中途退庭,不僅仲裁委員會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砬覍χ匦律暾堉俨貌挥枋芾?,法院也將駁回起訴,但其僅僅是針對“無正當理由”的情形,如果確有正當理由,即使仲裁委員會不再受理,法院也應當受理且不得駁回起訴。
所謂正當理由,主要包括自然原因和人為原因兩種。其中,自然原因包括無法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還有足以影響當事人按時到庭、原告死亡、喪失訴訟行為能力、重大疾病等生理變故等。人為原因包括在出庭途中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受到司法機關或第三人拘禁、喪失人身自由等。
本案中,由于你沒有按時到達仲裁庭參加庭審是由于途中遭遇他人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道路被警察封堵近兩小時,即系他人的人為因素所致且為你所不能意料,所以,你未能如期到庭參加庭審屬于有正當理由,這也意味著法院應當受理你的起訴并在審理后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勞動午報廖春梅法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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